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场所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基本要求如下:
1.食品处理区的面积≥300平方米;
2. 具有与食品供应方式和生产加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车间布局和设备设施;
3.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应与加工食品的品种、数量向适应,其中粗加工操作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的面积15%;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的面积15%;
4.具有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及检验设备;检验室不得设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内。
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为了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食品标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
食品经营单位赠送或无偿提供食品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食品经营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除外)赠送或无偿提供食品免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1.食品处理区的面积≥300平方米;2. 具有与食品供应方式和生产加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车间布局和设备设施;3.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应与加工食品的品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