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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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09:00-18:00
业务范围:受理深圳市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业务: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退税申报、出口证明开具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一、……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
深圳市总机构仅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跨地区转移类型应选择“省内实行特定比例分摊缴纳或总机构汇总缴纳办法的企业”或者“跨县(区)”;在深圳市外设有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
企业所得税可弥补亏损无限额,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符合规定条件的,按上述文件规定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或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