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经营企业如在国内存在采...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经营企业如在国内存在采...
已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或者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的,备案人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并提交变化情况的说明...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医疗器械,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条例规定、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
第二类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为省药监局事权,建议您咨询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开咨询电话:020-37885453。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出具医疗器械产...
如何申请医疗器械分类界定?医疗器械分类界定为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事权。省内企业申请医疗器械分类界定可以选择以下途径:一是省内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医疗器械,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条例规定、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
卖械字号产品如为生产经营医疗器械,应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医疗器械分三类,其中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
挂靠地址(如商务秘书公司)是否可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不可以。必须有实际经营场所。
同一地址是否可以办理多个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不可以。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同时一个地址只能办理一张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